各相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暨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暨教〔2024〕7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动员会工作部署,学校启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编写工作,现就有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要求
(一)审核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文件精神,把握指标内涵,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全面总结自上一轮审核评估以来,本单位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发挥的积极作用,找出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改进思路,并整理相关资料。
(二)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方案》整体安排和自评报告分解表(详见附件1),分析评估相应指标点学校工作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做的不好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完成该指标自评报告编写和相应支撑材料编目工作。格式要求见附件2。
(三)珠海校区管委会、深圳校区管委会围绕校区总体办学情况形成自评报告附录及相应支撑材料。
二、任务分工
《自评报告》编写涉及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会委员会、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创业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后勤管理处、对外联络处、医学部(党委医学工作部)、图书馆、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珠海校区管委会、深圳校区管委会等单位,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请以上各单位按照《自评报告》的编写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负责的材料编写工作。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版《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目录发送至邮箱ojwzlk@jnu.edu.cn。支撑材料请于3月5日(星期三)前发送。
(二)为方便开展工作,请确定1名单位领导具体负责《自评报告》编写工作,1名联络员负责沟通和协同工作。请各单位于1月16日前填写链接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填报链接:https://surveyxn.jnu.edu.cn/wj/s7b860b8e493400f83409c171214c2ad),并请联络员加入微信工作群。
(三)联系人:刘雨濛、林焕楠,联系电话:020-85220745、85220033,办公地址:行政楼222室。
附件:1.暨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分解表.xlsx
2.暨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模板).docx
学校评建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